《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7月10日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9年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已于2022年9月21日经交通运输部第22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