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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第二轮第三批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秘书处 时间:2023-07-10

各省级道路运输协会、各有关道路运输企业:

道路运输企业等级制度作为道路运输行业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参照和做大做强的推动力量,是行业创新发展的有力抓手和服务能力的直接体现,是市场优胜劣汰的客观标准和公平竞争的基本依据,是社会遴选服务的参考标杆和评价行业的重要手段,是行会自律自治的坚实基础和参与治理的重要职能。

2020年10月,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以下简称:本会)启动第二轮全国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工作。在各级道路运输协会的支持和配合下,在广大道路运输企业的响应和参与下,本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等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相关内容,按照《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实施办法》(第二版)有关规定,于2022年顺利完成了全国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第二轮首批、第二批企业评定组织工作,第二轮评定工作为选树行业模范典型企业,推动行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示范引领作用,受到行业高度关注和广泛好评。

应广大会员单位申请建议,本会经认真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国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第二轮第三批评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全国范围内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汽车租赁、汽车客运站等6类运输业务经营的企业均可申请参与评定。

二、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以申报企业材料寄出至本会的时间为准)。

三、申报程序

(一)拟申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特级、一级、二级等级,以及汽车租赁一、二级的企业,向省级道路运输协会报送申报材料,经省级道路运输协会初评或推荐后,由本会负责最终评定。

(二)拟申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汽车租赁三级等级的企业,向省级道路运输协会报送申报材料,由省级道路运输协会负责最终评定。

(三)拟申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四级等级的企业,向地市级道路运输协会报送申报材料,由地市级道路运输协会最终评定。

(四)拟申报汽车客运站服务星级的企业,向本会直接提出评定申请;拟申报道路大型物件运输、汽车租赁等级的企业,可按申报程序申报,也可向本会直接报送申报材料申请评定。

为确保所有参评企业能够顺利完成申报工作,对于参评企业所在区域尚未成立道路运输协会,或本级道路运输协会尚未做好企业等级评定准备工作的,企业可直接向其上一级道路运输协会提出评定申请,直至最终报送本会评定。

四、材料要求

(一)申报企业按要求填写《等级评定申请表》,并制作纸质文件,一式两份。

(二)申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汽车租赁等级的企业应填写《申请材料审查登记表》,按照《申请材料审查登记表》的顺序和内容要求,汇总整理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并按序号进行编号排序,用U盘储存,与申请表一同报送。

(三)申报星级的汽车客运站,应提交不少于10张照片和不超过3分钟的视频文件(照片及视频内容格式要求见附件)。照片和视频文件按附件的顺序进行编号排序,用U盘储存,与申请表一同报送。照片及视频文件应结合标准《汽车客运站服务星级划分与评定》(JT/T1158-2017)中“附录B 设施设备和服务评分表”的要求,如实反映车站建设、设施设备配置与服务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车站外观、售票厅环境、咨询台服务现场、安全管理现场、候车室环境、上客区发车位、班车到达区下客、车辆报班系统、站务人员仪表仪容等9个方面。

五、相关事项

(一)请各省级道路运输协会积极动员组织本省运输企业参与评定,并配合做好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申报评定工作。各级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在接受企业申报材料、初审材料、指导申报等阶段不应收取费用。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即可按照《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实施办法》(第二版)的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具体申报表格请与本会联系人联系。

(三)申报材料数据统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申报企业应提供2022年度审计报告。

(四)本会将在2023年12月组织召开的“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第七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理事大会暨2023中国道路运输年会”期间,对评定通过的道路运输企业进行通报表扬。

本会联系方式:道路旅客运输、汽车客运站、汽车租赁企业,郝志虎010-58731835;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庞亚琦010-58731836;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韩芳010-58731827;电子邮箱:djpd@crta.org.cn;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盈都大厦C座3单元15层。

附件:照片及视频内容格式要求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2023年7月10日


抄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道路运输管理(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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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照片及视频内容格式要求.doc

中道运协发〔2023〕53号——关于组织开展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第二轮第三批评定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