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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第二轮第二、三批企业评审会议在京顺利召开

作者:秘书处 时间: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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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5日至16日,全国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第二轮第二、三批企业评审专家会议在京顺利召开。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简称:本会)王丽梅会长出席会议,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审委员会)全体专家出席会议,本会秘书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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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梅在讲话中指出,道路运输企业等级制度是我国道路运输行业的一项基本制度,由原交通部于2005年委托并指导本会以行业自律的形式组织开展。等级制度实施二十多年来,为推动道路运输行业集约化、规模化、网络化发展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同时评定工作也实现了零投诉,得到了政府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和道路运输企业的积极响应。

王丽梅表示,第二轮评定工作自2020年正式启动以来,得到了各级行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协会、广大道路运输企业以及道路运输等级评定专家库成员的大力支持。第二轮首批评定结果,已成为政府扶大、扶优、扶强的重要参考,也成为社会遴选优秀道路运输服务的重要依据。

王丽梅强调,评审工作是等级制度实施最为重要的工作环节,受到全行业的高度关注。评审委员会要严格遵守《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实施办法》(第二版,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维护等级制度的严肃性;要充分考虑道路运输企业面临的困境,客观、公正地体现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要严格履行职责,严守工作纪律,共同努力,完成好行业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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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道路运输企业等级制度建设和管理要求,根据《实施办法》规定,本次评审委员会由从道路运输等级评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7名专家组成,包含运输管理、车辆技术和财务管理三大类别,并严格遵循《实施办法》中关于回避制度等规定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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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对全国范围内55家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评定。经全体专家认真审核、讨论商议并达成最终一致意见,形成了《全国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第二轮第二、三批企业评审会议初步结果报告》(简称《评审报告》)。

张光合秘书长代表本会秘书处作了会议总结,向全体专家表示衷心感谢,对后续工作安排进行了通报。下一步,本会秘书处将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评审委员会的建议,尽快组织召开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评审报告》,尽快完成后续公示、公告等相关工作,并在2023年12月18日至20日本会会员代表大会期间向全行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