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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道路运输行业定制客运服务品牌工作的通知

作者:秘书处 时间:2023-08-0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国家鼓励开展班车客运定制服务(以下简称定制客运)”的有关要求,加快推动道路客运运营模式创新,培育推广行业定制客运服务品牌,应广大会员单位申请建议,根据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以下简称我会)《中国道路运输行业优秀文化品牌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会决定组织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定制客运服务品牌统计和梳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范围

全国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定制客运业务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均可申请参与。

二、 工作时间

自通知发出之日起,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5日。

三、 工作要求

1、工作程序。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向省级道路运输协会报送相关材料,经省级道路运输协会推荐后,向我会报送。企业所在区域尚未成立道路运输协会的,企业可直接向我会进行报送。

2、报送材料及条件。

1)基本条件:经营资质,经营年限、标志标识、安全状况(事故率)、信息安全保障、运营安全保障;

2)经营状况:车辆数、线路数量、客运量、实载率,盈利情况;

3)服务品质:投诉率,响应率,满意率,统一着装,高端化服务,投诉处理时效;

4)品牌特色:如健康专线、机场专线、校园专线等定制客运业务。

3、推荐数量。每家企业可报送1个服务品牌,每省可推荐3-5个服务品牌。

4、材料要求。企业按要求填写《定制客运服务品牌自荐表》,将盖章扫描件和表格Word版,以及有关材料发至我会联系邮箱。

四、 相关事项

(一)请各省级道路运输协会动员组织本省运输企业积极参与,并配合做好推荐工作。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我会将在2023年12月组织召开的“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第七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理事大会暨2023中国道路运输年会”期间,对结果进行通报表扬。相关品牌将视情入选“中国道路运输行业优秀文化品牌库”,并通过我会微信公众号、网站及《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等媒介向行业进行展示宣传。

(三)我会联系方式:孙瑾、韩芳010-58731827;电子邮箱:jszxb@crta.org.cn

附件:定制客运服务品牌自荐表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2023年8月8日

点击下载:

附件:定制客运服务品牌自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