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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第二批评定工作全面启动

作者:秘书处 时间:2022-09-06

在日前召开的“中国道路运输协会2022年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本会张光合秘书长对道路运输企业等级制度进行了全面的介绍,系统回顾了这项行业基本制度的历史沿革、发展进程、第一轮评定重要成果、第二轮评定工作情况,重点阐述了等级制度的意义和价值、下一阶段工作目标和第二轮第二批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工作的部署。按照协会年度工作计划,有序推进第二轮第二批企业评定工作,应广大会员单位申请建议,协会经认真研究,决定即日起组织开展第二轮第二批企业评定,用三个月的时间完成组织动员、材料审核、情况复核、评定评审等工作,计划于12月21日至23日在京召开的“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六届四次理大会暨2022中国道路运输年会”期间发布。

评定范围

全国范围内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汽车租赁、汽车客运站等6类运输业务经营的企业均可申请参与评定。

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以申报企业材料寄出至本会的时间为准)。

申报程序

(一)拟申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特级、一级、二级等级,以及汽车租赁一、二级的企业,向省级道路运输协会报送申报材料,经省级道路运输协会初评或推荐后,由本会负责最终评定。

(二)拟申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汽车租赁三级等级的企业,向省级道路运输协会报送申报材料,由省级道路运输协会负责最终评定。

(三)拟申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四级等级的企业,向地市级道路运输协会报送申报材料,由地市级道路运输协会最终评定。

(四)拟申报汽车客运站服务星级的企业,向本会直接提出评定申请;拟申报道路大型物件运输、汽车租赁等级的企业,可按申报程序申报,也可向本会直接报送申报材料申请评定。

材料要求

(一)申报企业按要求填写《等级评定申请表》,并制作纸质文件,一式两份。

(二)申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汽车租赁等级的企业应填写《申请材料审查登记表》,按照《申请材料审查登记表》的顺序和内容要求,汇总整理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并按序号进行编号排序,用U盘储存,与申请表一同报送。

(三)申报星级的汽车客运站,应提交不少于10张照片,其中申报五星级的汽车客运站还应提供不超过3分钟的视频文件(照片及视频内容格式要求见附件)。照片和视频文件按附件的顺序进行编号排序,用U盘储存,与申请表一同报送。照片及视频文件应结合《汽车客运站服务星级划分与评定》文件中“附录B 设施设备和服务评分表”的要求,如实反映车站建设、设施设备配置与服务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车站外观、售票厅环境、咨询台服务现场、安全管理现场、候车室环境、上客区发车位、班车到达区下客、车辆报班系统、站务人员仪表仪容等9个方面。

相关事项

(一)请各省级道路运输协会积极动员组织本省运输企业参与评定,并配合做好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申报评定工作。各级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在接受企业申报材料、初审材料、指导申报等阶段不应收取费用。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即可按照《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实施办法》(第二版)的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具体申报表格请与本会联系人联系。

(三)申报材料数据统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申报企业应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

(四)已于2021年申报汽车客运站服务星级评定的,如无申报等级变动,无需再次申报,本会将根据疫情形势,择期组织专家开展现场核查工作。

(五)本批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工作具体事项,详见《关于组织开展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第二轮第二批评定工作的通知》(中道运协发〔2022〕40号)。

附件下载:

中道运协发〔2022〕4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