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综合交通运输标准需求的通知
作者:秘书处 时间:2026-04-02
综合交通运输标准体系是指导综合交通运输领域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性文件,也是制定有关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的主要依据。日前,为聚焦“一网四化”主攻方向,做好综合交通运输标准体系的修订工作,加快构建高质量综合交通运输标准体系,《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关于征集综合交通运输标准需求的函》(科技标准函〔2026〕185号)已送至我会,向我会定向征求标准需求。我会为更好提升会员服务能力,现面向各会员单位公开征集,请各会员单位认真组织研究相关需求,并于4月25日前将有关需求反馈至我会指定邮箱。我会汇总整理后将专题报送交通运输部科技司。 征集范围:全国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业务范畴内的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需求,主要为两种及以上运输方式协调衔接和共同使用的标准,包括综合客运枢纽、综合货运枢纽、复合通道及交叉设施、旅客联程运输、货物多式联运衔接、运载单元、专用载运工具、快速转运设备、换乘换装设备以及综合交通运输统计、评价、安全应急与信息化等。 有关要求:1.提出标准需求应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改革总体方向,一是坚持精简高效,尽量提出国家标准制修订需求,对原有的行业标准可以提出转化为国家标准的需求建议;二是坚持“能强则强、应强尽强”,聚焦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保障、绿色发展等领域,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需求;三是强化快速响应,针对综合交通运输领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可结合实际提出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GB/Z)制定需求;四是围绕扩大标准制度性开放,对可在国际领域推广应用的,可提出国际标准制定需求。 2.请相关单位研究提出综合交通运输标准需求,并填写标准需求表(见附件1,可另附材料和标准草案)。现行综合交通运输标准清单以及已纳入标准制修订计划、正在申报计划和已形成草案的综合交通运输标准清单见附件2、附件3。 联系方式:陈淳依、韩芳;电话:010-58731827;电子邮箱:jszxb@crta.org.cn。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2026年4月2日
附件3:已纳入标准制修订计划、正在申报计划和已形成草案的综合交通运输标准清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