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服务星级首批评定结果公示的通知
作者:秘书处 时间:2025-04-15
各有关单位:
按照《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实施办法》(第二版)有关规定,依据团体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服务星级划分与评定》,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简称:我会)分别于2024年10月18日和2025年3月27日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会议,对首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等级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将初步评定结果报送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经专题会议研究审议,决定:
同意将初步通过评定的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等78家申报五星级服务的驾培机构,天津市家宜驾驶员服务有限公司等17家申报四星级服务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4月15日至2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会提交材料反映情况,逾期不予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为便于核查工作,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地址、电话和邮政编码。
我会联系方式:孙跃 010-58731825;电子邮箱:zhb@crta.org.cn;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盈都大厦C座3单元15层。
附件:全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服务星级首批评定结果公示名单.pdf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2025年4月15日
抄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