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动态 I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延续的背后
作者:秘书处 时间:2022-02-16
日前,财政部发布《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其中对《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 道路客运站场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1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道路客运站场、公交站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得以延续。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持续反映行业诉求 优惠政策再获延续
2007年1月1日,国务院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下称《条例》)正式实施,其中对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进行了重大调整,全国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标准普遍提高了2倍以上。道路客运站场作为具有公益性的交通基础设施,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大部分道路客运站场利润微薄,甚至部分站场经营困难。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陡然上升,给道路客运站场的正常运营带来了巨大压力。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下称本会)于2009年组织开展道路客运站场税费专题调研,根据调研统计数据显示,除极少数地区调整幅度低于2倍以外,大部分地区2009年征收标准比2005年征收标准提高了2倍以上,部分地区甚至提高了9倍,致使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金额占到道路客运站场营业收入总额平均达到4%左右,其中黑龙江省龙江县公路客运中心站甚至达到25.5%。
为及时反映行业诉求,本会于2009年底成立专题调研组,对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北、广东等6个省份212家客运站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先后两次召开课题组会议,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商议解决问题的办法,经过充分研究讨论,将存在的问题和政策建议正式报送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
高度重视积极支持 协调推进政策落地
交通运输部对本会该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并与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多次进行沟通协调。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也对相关问题给予积极关注,于2011年8月联合交通运输部组织专题团队开展实地调研,认真听取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省份相关机构的汇报,并实地考察哈尔滨等地的道路客运站、公交车站和物流场站,对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充分了解。
十年如一日,交通运输部始终指导和支持本会行业调研,在原来报告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丰富内容,研究提出更为具体可行的建议,通过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协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3年3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财税〔2013〕20号),对道路客运站场、公交站场指定区域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3年。
本会客运领域会员企业和客运站场:
像石榴籽一样团结 凝心聚力做好工作
为积极争取道路客运行业有关税收减免扶持政策延续,从2014年开始,本会客运领域会员企业和客运场站在每次减免政策到期前及时参与调研,分别于2014年、2018年、2021年在全国道路客运站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及房产税缴纳情况调研过程中履行会员义务、维护行业利益,有力支持了本会分别于2015年、2018年、2021年向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报送的有关争取道路客运站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请示报告。
政府-行会-企业:
奋斗目标高度一致 保障发展效果显现
在交通运输部特别是运输服务司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持续沟通协商下,在本会和广大会员企业的不懈努力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继续先后于2016年、2019年、2022年联合印发了《关于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6号)《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1号)《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截至目前,对道路客运站场运营用地,包括站前广场、停车场、发车位、站务用地、站场办公用地、生产辅助用地等,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顺利延续3次,已累计减免9年。
自2014年以来,全国大部分地区道路客运企业完成的客运量、客运营收和客运利润三项指标呈持续下降态势,加之受新冠疫情影响,道路客运量呈断崖式下降。道路客运站场作为客运行业面向旅客提供运输服务的综合场所,受影响首当其冲、更为严重。根据本会2021年10月调研结果显示,道路客运站场2019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额占应交税费总额比例为28.7%;2020年占比为43.1%,较2019年升高14.4%;2021年占比为40.8%,较2019年升高12.1%。近两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额占应交税费总额比例有所升高,其原因主要为:一是道路客运站场营业收入大幅下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相应大幅下降,应交税费总额下降明显;二是新冠疫情期间,企业享受到部分税费优惠政策,应交税费总额也有所下降。
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自2012年实施道路客运站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以来,减负成效非常显著。根据2021年5月调研样本,对比全国等级客运站总数,站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实施以来,全国道路客运站场累计减免总额约100亿元。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意义在道路客运行业得到充分彰显,为推动道路客运站场渡过生存难关,保障交通基础公益设施稳定运营,促进道路客运站场转型升级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此,本会向交通运输部等政府主管部门表示衷心感谢,向积极参与道路客运城镇土地使用税专题调研工作的会员单位致以诚挚谢意!后续,本会将继续关注道路客运行业税费负担情况,持续反映行业发展诉求,共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