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最美出租汽车司机”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作者:秘书处 时间:2021-07-26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展现广大出租汽车司机风采,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于近日印发《交通运输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2021年最美出租汽车司机”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交运函〔2021〕300号),面向全国广大出租汽车司机,发掘宣传一批事迹感人、精神崇高、示范性强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新时代交通精神,发出行业好声音,传递行业正能量,提升出租汽车司机的职业荣誉感和行业归属感,逐步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出租汽车司机群体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出租汽车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协会作用,要求我会认真组织,积极开展推选宣传申报工作。我会根据文件要求,现将有关推选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21年最美出租汽车司机”推选标准和范围(见附件1),对本单位出租汽车司机进行遴选,并于8月27日前将《“2021年最美出租汽车司机”推荐表》(见附件2,“主要事迹”一栏可根据需要扩充页数),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我会。如有相关荣誉、资质、经历等补充证明材料,可将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后一并报送。
二、每单位推荐候选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我会将汇总整理、认真审核后,择优推荐参加全国范围最终推选宣传活动。
三、我会将通过《中国道路运输》杂志以及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对参与申报“2021年最美出租汽车司机”推选活动候选出租汽车司机先进事迹进行持续宣传报道,并将在11月17日召开的“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第六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21中国道路运输年会”期间进行通报表扬。
我会出租汽车与汽车租赁分会联系人:郝志虎,010-58731835、13552774928;电子邮箱:hyzcb@crta.org.cn;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盈都大厦C座3单元15B。
附件:1.“2021年最美出租汽车司机”推选标准和范围
附件:2.“2021年最美出租汽车司机”推荐表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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