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专家培训暨道路运输行业协会负责人会议的通知
作者:中道运协发〔2020〕27号 时间:2020-08-24
各省级道路运输协会、各有关会员单位:
道路运输企业等级制度是我国道路运输行业一项基本管理制度,是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参照和做大做强的推动力量,是行业创新发展的有力抓手和服务能力的直接体现,是市场优胜劣汰的客观标准和公平竞争的基本依据,是社会遴选服务的参考标杆和评价行业的重要手段,是行会自律自治的坚实基础和参与治理的重要职能。以第一轮等级制度成功实践为基础,通过全国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工作网络,全面实施第二轮企业等级管理制度,对加强行业协会服务行业能力、推动道路运输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根据《中国道路运输协会2020年度工作计划》,为加快推动企业等级制度实施,支持广大道路运输企业后疫情时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行业协会参与行业治理作用,本会决定组织召开“全国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专家培训暨道路运输行业协会负责人会议”,全面启动实施企业等级评定,部署有关工作。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专家资格确认。
(二)道路运输企业等级工作总体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和《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解读。
(三)《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等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等级》、《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等级》、《汽车租赁企业等级》、《汽车客运站服务星级划分及评定》内容和评定时的相关注意事项。
(四)省级道路运输协会负责人会议:部署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实施工作。
二、时间地点人员
(一)培训时间:9月中下旬或10月中上旬培训。
(二)培训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具体地点培训前根据报名表另行通知)。
(三)参加人员:省级道路运输协会负责人,省级协会负责组织开展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工作的相关人员、骨干地市道路运输协会负责人;各省级道路运输协会、本会各分支机构推荐的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专家人选。
三、参会相关事项
(一)本次培训,收取会务费1500元/人,会务费包含会议培训场地、会议资料、会务用品、餐饮等,住宿及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二)请参加人员于9月12日前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回执,并发送至我会联系人邮箱,以便准备会务相关事宜。
(三)目前,我国仍处于疫情防控期,请参会代表严格遵守各级政府防疫要求,注意自身安全。如因疫情原因造成培训活动延期或取消,我会将及时发出通知,请关注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四)联系方式:行业政策部,张天然010-58731831、15201422108,郝志虎58731835、13552774928;综合部,孙跃58731825、13810938522,卢向英58731156、13366835808。电子邮箱:djpd@crta.org.cn。
附件:全国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专家培训暨道路运输行业协会负责人会议参会回执表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2020年 8月20日
附件下载:
全国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专家培训暨道路运输行业协会负责人会议参会回执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