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 费 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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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费 管 理

(2019年修订案)

会费是行业协会建设和工作所需经费的法定收入来源,是本会履行办会宗旨开展“双向服务”工作的重要经济保障。自觉缴纳会费是全体会员应尽的基本义务。为进一步规范本会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以及《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章程》,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标准

1、全国龙头会员企业,副会长单位:30000元/年;

2、省级骨干会员企业,常务理事单位:10000元/年;

3、区域大型会员企业,理事单位:6000元/年;

4、其他代表性会员企业(机构),普通会员单位:3000元/年。

二、会费管理

1、按照政府主管部门文件和本会章程有关规定,本会由秘书处统一按照标准收取会费,并实施专账管理,依法依规进行会费收支管理,接受政府主管机关财务、审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本会各分支机构不承担会费收取工作。

2、本会收取会费出具国家财政部监制、民政部统一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3、本会收取的会费主要用于本会正常运作及根据章程规定的办会宗旨,为会员提供服务及开展业务活动等相关工作支出。

4、秘书处按年度向本会理事会大会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以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形式向会员公布,并在年审年检时向国家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5、会员单位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时,可向秘书处提出减免会费的申请,由秘书处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6、会员不履行相应义务,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本会给予书面提醒;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保留会员资格1年,其间不享有会员权利;连续2年无正当理由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取消会员资格。

三、基本会员服务项目

1、免费获取《中国道路运输》期刊杂志,以及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和《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官网、微信公众号会员专享信息;

2、参加或列席本会会员代表大会(包括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资格;

3、参加本会在会员范围内开展的各类研讨、培训、咨询、交流等活动;

4、参与本会团体标准体系建设并获得相关服务;

5、向本会提出侵权申诉、维权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