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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国道路运输行业终身荣誉”推选活动方案

作者:秘书处 时间:2022-10-20

一、推选工作主体

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道路运输协会负责本省的推选工作;暂未成立道路运输协会的省份,商请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服务)机构协助完成本省的推选工作(下同)。

二、时间安排

(一)接此通知至11月5日,申请单位或个人根据“服务中国道路运输行业终身荣誉推选活动办法(试行)”(见附件1)规定的条件,填写“服务中国道路运输行业终身荣誉”参选申请表(见附件2),撰写个人工作事迹材料,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至本省道路运输协会。

(二)11月6日至11月20日,请各省道路运输协会对本省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按要求将最终候选人全部申请材料邮寄至本会。

(三)11月21日至11月30日,本会秘书处对候选人资料进行审核后,提报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入选人名单。

(四)在今年第四季度本会组织召开的第六届四次理事大会暨2022中国道路运输年会上,公布“服务中国道路运输行业终身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单,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三、有关事项

(一)本活动是本会服务行业的一项重要公益性活动,单位或个人自愿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本会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收取相关费用。

(二)往届“服务中国道路运输行业终身荣誉”推选活动中,提交了申请材料但由于工作年限、获得荣誉等原因未获得称号的申请者,如已达到条件可以申请参加本届推选活动,仍须按本方案和推选活动办法的程序及要求,重新提交有关材料。

(三)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杜一婷、庞亚琦,联系电话:010-58731836。

 

附件:1.“服务中国道路运输行业终身荣誉”推选活动办法(试行)

附件:2.“服务中国道路运输行业终身荣誉”参选申请表

附件下载:

附件1:“服务中国道路运输行业终身荣誉”推选活动办法(试行).docx

附件2:“服务中国道路运输行业终身荣誉”参选申请表.docx